一、申请材料目录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材料形式 | 材料数量 或其他要求 |
1 | 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 | 电子材料 | 1 |
2 | 统计调查制度(方案) | 电子材料 | 1 |
二、经办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第十二条第三款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第二章
(三)《浙江省部门制订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》(浙统〔2018〕39号,省法制办备案号ZJSP35-2018-0001)
三、申请办事对象:市级部门
四、受理机构:市统计局
五、业务经办处室:市统计局综合核算处
六、决定机构:市统计局
七、办结时限(或承诺时限)
自受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
八、结果送达方式:网上公文交换
九、咨询电话:0580-2280304、0580-2280697
十、办公地址: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主楼10211室
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
项目(制度)名称 |
原项目(制度)名称 |
项目类别 □ 省级 □部门 □地方 |
申请单位 |
负 责 人 |
联 系 人 电 话 |
电子邮件 |
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|
浙 江 省 统 计 局 制 定
二○一九年
一、修订基本情况
1.修订变化幅度 | □ 重大变化 □ 一般调整 |
2.新增(减少)报表 | 新增报表数 种(张表) 减少报表数 种(张表) |
3.新增(减少)指标 | 新增指标数 个 减少指标数 个 |
4.调查对象调整 | 原调查对象:□ 企业法人 □ 事业法人 □ 机关法人 □ 社团法人 □ 产业活动单位 □ 居民住户及个人 □ 个体经营户 □ 其他 |
调 整 为:□ 企业法人 □ 事业法人 □ 机关法人 □ 社团法人 □ 产业活动单位 □ 居民住户及个人 □ 个体经营户 □ 其他 | |
5.调查范围调整 | 原调查范围:□ 设区市 □ 区、县(市) □ 部分区、县(市) □ 其他 |
范围调整为:□设区市 □ 区、县(市) □ 部分区、县(市) □ 其他 □ 扩大调查网点 □调查网点不变 □减少调查网点 □ 样本量增加 □样本量不变 □样本量减少 预计调整调查单位数: 个(或 ) | |
6.调查频率调整 | 原调查频率:□旬报 □月报 □季报 □半年报 □年报 □几年报 □其他 |
调 整 为:□旬报 □月报 □季报 □半年报 □年报 □几年报 □其他 | |
7.调查方法调整 | 原调查方法: |
调 整 为: | |
8.报送单位调整 | 原报送单位: |
调 整 为: | |
9.数据处理软件调整 | 原数据处理软件: |
调整为: | |
10.汇总方式调整 | 原汇总方式:□ 逐级汇总 □ 超级汇总 □ 其他 |
调 整 为:□ 逐级汇总 □ 超级汇总 □ 其他 | |
11.数据使用范围调整 | 原使用范围:□ 本部门使用 □ 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□ 可向社会公众提供 |
调整为: □ 本部门使用 □ 可向其他部门提供 □ 可向社会公众提供 |
二、统计调查项目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
包括:1.修订论证:阐明修订原因、依据、修订的必要性、可行性和科学性。阐明修订后的调查内容与其他统计调查是否存在重复或交叉的问题。重要修订统计调查项目要附专家咨询意见。2.修订内容论证:阐明修订后的统计调查内容是否更加简明扼要、科学合理、规范,调查工作量的增减对经费和原数据产生的影响等。3.修订的主要内容,包括报表和指标的修订。 |
一、修订目的 二、本制度已通过上年度审批 (一)上年度审批通过的内容: (二)本年度调整的内容: 1.本年度制度调整情况概述; 2.新增报表数; 3.取消报表数; 4.重组报表情况; 5.新增指标数; 6.减少指标数; 7.调查范围变化情况; 8.调查频率情况。
申请单位领导签字: 年 月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