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期
专题三: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幸福生活共建共享
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把提升城市品质提到重要位置来抓,强势推进城市建设, 举全市之力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,城市品质显著提升。我市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尺,全力破解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堵点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,惠民安民成效彰显,幸福生活共建共享。
1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居全省第二位。2019年我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.70平方米,比2015年提高了2.62平方米,高于全省平均2.67平方米,位居全省各市第二位。
2、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前三。2020年我市PM2.5日均值为每立方米17微克,比2015年又下降了13微克,低于全国16微克,低于长三角地区18微克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空气质量保持在全国前三位。
3、单位GDP用水量全省最低。2019年,我市GDP用水量为12.44立方米/万元,比2015年下降了3.37立方米/万元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市单位GDP用水量保持在全省最低。
4、城乡居民收入比保持在全省次低。2020年,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.63(农村为1),为全省次低,比2015年的1.73又降低了0.1,低于全省平均0.33。
5、渔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位居全省第三位。2020年,我市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096元,位居全省各市第三位,比2015年提高13193元,高于全省平均7166元。
6、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水平居全省第二位。2020年,我市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19163元,位居全省第二位,高于全省4798元,比2016年提高6675元。
7、养老保险参保率快速提高。2020年,我市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.8%,比2015年提高15.3个百分点。
8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快速提升。2020年,我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65.2张,比2015年增加25.4张,增长63.8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