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计报告第7期
婚姻状况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年满15周岁及以上人口在婚居方面所处的状况。在人口统计学中,一般将婚姻状况分为四类:未婚、已婚(有配偶)、离婚、丧偶。为了叙述方便,以下把“已婚(有配偶)”简称为“在婚”或“有偶”;相应地,“不在婚”指未婚、离婚和丧偶3种状态。
婚姻是产生新家庭、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基础,也是人类幸福感的重要组成因素,具有特殊的社会作用,无论对于社会稳定还是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有较为重大的影响。
本文依据2020年舟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,重点分析我市有舟山户籍的常住人口(以下称户籍常住人口)的婚姻状况,以求为促进婚姻关系的建立、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参考。由于人口普查只有10%抽样家庭登记了有关婚姻的情况,由此得到的数据有一定的误差,请读者在阅读和使用中注意。
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分别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。除非特别说明,本文所称“2020年”数据均指普查时点数据。所涉及的历次普查数据亦然。
一、舟山常住人口婚姻状况
(一)婚姻稳定度提高
总体而言,舟山常住人口已婚率(已婚包含已婚有配偶、离婚、丧偶)提高,未婚率下降,其中在婚率与离婚率双双提升。2020年常住人口在婚率76.6%,比2010年“六普”和2000年“五普”时分别提高1.30个和 2.43个百分点;常住人口离婚率3.56%,比“六普”和“五普”时分别提高1.17个和 1.99个百分点;常住人口未婚率13.82%,比“六普”和“五普”时分别回落2.48个和 3.97个百分点;丧偶率基本稳定略有回落(见表1)。
(二)女性在婚率首次回落、离婚率反超男性
分性别看,舟山男性和女性人口的婚姻状况变化既有相同也有不同。从历次普查数据对比看,在婚率男性提高而女性反而回落,女性在婚率75.35%,比2010年回落0.87个百分点,是自1990年“四普”以来的首次回落,男性在婚率首次超过女性,达到77.66%;离婚率女性提升较快,女性离婚率3.60%,比2010年提高1.45个百分点,反超男性离婚率。男性和女性的未婚率变化趋势大致相同,但男性未婚率降低更为明显,2020年男性未婚率比2010年降低了3.98个百分点,而女性降低1.04个百分点。
(三)主体婚姻年龄在25-34周岁
分年龄看,25-29周岁、30-34周岁组男女未婚率大幅降低,说明人口的主体婚姻年龄在25-34周岁;男性在35-39周岁、女性在20-24周岁结婚的也有较大比例;男性超过40周岁、女性超过35周岁就会演变为“剩男剩女”(见表2)。
★★★从表2可知,舟山常住人口各婚姻年龄段男女性别比偏高,主要是受外来人口男女比例失调导致。为了消除这个因素影响,以下重点分析常住人口中拥有“舟山户籍”的人口的婚姻状况。
二、舟山户籍常住人口婚姻状况
(一)户籍常住人口男女主体婚姻年龄延后
相比于常住人口总体,拥有“舟山户籍”的常住人口的主体婚姻年龄更加集中。数据显示,户籍男性常住人口约有45%集中在30-34周岁结婚,而“六普”时约有44%集中在25-29周岁结婚,表明男性第一峰值结婚年龄延后一个年龄组;户籍女性常住人口约有49%集中在25-29周岁结婚、34%集中在30-34周岁结婚,而“六普”时约有69%集中在25-29周岁结婚,表明女性第一峰值结婚年龄也有明显延后(见表3)。
(二)户籍常住女性结婚较早但“孤寡”也早
从未婚率曲线看,户籍女性未婚率曲线在男性前面,表明女性结婚相对较“早”,而且很快向0轴逼近,35周岁以上结婚很少,45周岁以上结婚几乎绝迹。这一点上,男性要显得“充裕”很多。
同时,伴随着女性的“丈夫们”从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逐步开启的死亡率明显高于男性的“妻子们”的死亡率,“不在婚”曲线显示从55-59周岁开始户籍常住女性的不在婚(孤寡一人,从不含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视角看)人数开始超越男性。70-74周岁,约有三分之一的女性没有了人生的伴侣。75-79周岁,几乎一半的女性没有了人生的伴侣。这一状态点,(活着的)男性则已接近90周岁了(见图1)。
(三)户籍常住人口未婚率、离婚率普遍提升
与常住人口整体一样,户籍常住人口未婚率尽管也是总体降低的,但从各主要适婚年龄(25-44周岁)看,男女各组未婚率普遍比2010年提升。男性25-29周岁组未婚率比2010年提高23.3个百分点,30-34周岁组提高13.8个百分点,女性20-24周岁组未婚率比2010年提高16.1个百分点,25-29周岁组提高26.2百分点,表明男女初次结婚年龄后延明显(见表4)。
与2010年比,户籍常住人口有偶率在主要适婚年龄段各组普遍降低。
随着婚姻观的变化,对婚姻的质量要求也逐渐提高,离婚率进一步提升。2020年户籍常住人口离婚率男性为4.3%、女性为3.8%,比2010年分别上升1.1个百分点和1.4个百分点(见表3)。与2010年比,户籍常住人口离婚率在30周岁以上各年龄组普遍提升。结合图1和表3看,离婚率曲线呈现先低后高再低的山峰形态,男性离婚峰值在40-44周岁,女性离婚峰值在45-49周岁。
(四)平均初婚年龄推迟,晚婚更加明显
受文化程度普遍提高、婚姻观、工作年龄后延、交际面交际时间、结婚成本和家庭等诸多因素的影响,初次婚姻年龄往后推延逐渐形成趋势。
普查数据显示,2020年舟山户籍常住人口平均初婚年龄为24.35周岁,比常住人口的24.12周岁高0.23周岁,表明户籍常住人口的晚婚现象更加明显。与2010年比,平均初婚年龄提高0.33周岁(见表5)。
分性别看,男性结婚更晚。2020年,户籍常住人口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5.83周岁,女性为23.02周岁,男女相差2.81周岁。与2010年比,男性提高0.26周岁,女性提高0.40周岁。
户籍常住人口的初婚年龄与受教育程度呈正相关,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而提高。未上过学的与受大学本科教育的人口平均初婚年龄相差5周岁以上。
★★★鉴于结婚年龄推迟,25-29周岁结婚已经属于非常正常的现象,而且已婚有配偶属于“婚姻的实现者”,是婚姻的正常形态,所以以下重点研究大龄青年及超龄人口的婚姻尤其是未婚情况。婚姻研究中,一般均以30-44周岁作为大龄青年的年龄组。本文同时把45-54周岁作为婚姻研究的次要对象,为了叙述方便,简称为“超龄”人口。
(五)重点人口婚姻区域差异不一,城乡因素影响明显
分管理区域看,2020年重点婚龄人口(含大龄青年30-44周岁组、超龄人口45-54周岁组)中,新城未婚率最低;其次,男性未婚率普陀、岱山相对高些,女性未婚率岱山、嵊泗相对高些,地区总体差异不明显(见表6)。
数据显示,婚姻与城乡地域有较大关联。重点婚龄人口男性未婚率与城乡地域呈正相关关系,城区未婚率低于镇区,镇区未婚率低于乡村。女性未婚率与城乡地域关系跟男性不一致,大龄青年组(30-44周岁)女性未婚率镇区最低,其次是渔农村女性,城区女性相对较高;超龄人口组(45-54周岁)女性未婚率镇区相对高一点。原因可能与城镇女性对婚姻要求更高所致。
(六)高低两头受教育程度人口未婚率较高
2020年,户籍常住重点婚龄人口的未婚率与受教育程度的关系呈现为:一是小学及以下的人口未婚率高;二是博士研究生程度的人口未婚率也高。30-44周岁大龄青年组中博士研究生未婚率达到32.3%,接近三分之一。这点在女博士上更为突显,30-44周岁大龄青年组中女博士未婚率高达58.3%,女硕士为14.2%(见表7)。
除了博士外,大龄青年组离婚率与受教育程度高低呈现负相关关系,受教育程度越高,离婚率相对较低。
(七)男性有工作就业是有婚姻的重要因素
普查数据显示,是否有工作、有就业是男性实现婚姻的重要因素。2020年,户籍常住人口中大龄青年组有工作男性未婚率14.2%,而无工作男性未婚率高达36.9%;超龄人口组有工作男性未婚率3.5%,而无工作男性未婚率为18.2%。这一因素对女性影响却不明显(见表8)。
有无工作对男性离婚率的影响也较大,有工作的男性在未婚率低、结婚率高的同时离婚率也较高。2020年,在以上两个年龄段中,有工作男性的离婚率比没有工作男性的离婚率均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。
(八)就业行业特别是个人职业与婚姻有较大相关性
数据表明,就业人口所在单位的行业对婚姻有一定影响。对30-54周岁重点婚龄男性来说,2020年未婚率相对较高的行业有: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(未婚率20.9%)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(未婚率16.9%),租赁和商务服务业(未婚率16.4%),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(未婚率15.2%),房地产业(未婚率14.0%)。对30-54周岁重点婚龄女性来说,2020年未婚率相对较高的行业有: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(未婚率8.7%),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(未婚率8.3%),金融业(未婚率8.2%),租赁和商务服务业(未婚率7.7%),建筑业(未婚率7.5%)。
2020年,男性离婚率相对较高的行业有: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(离婚率8.5%),住宿和餐饮业(离婚率7.9%),房地产业(离婚率7.2%)。女性离婚率相对较高的行业有:居民服务、修理和其他服务业(离婚率13.8%),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(离婚率13.7%),采矿业(离婚率12.5%)。
相对与所在单位行业来说,就业人员个人的职业身份与婚姻的关系更加紧密(见表9)。
对男性来说,最抢手的职业是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。2020年大龄青年组男性人口中,单位负责人未婚率只有2.7%,专业技术人员未婚率9.1%,明显低于其他职业身份的人;超龄人口组男性人口中,单位负责人未婚率1.0%,专业技术人员未婚率1.3%,也低于其他职业。
对女性来说,2020年未婚率较低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(大龄青年组未婚率2.5%),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(大龄青年组未婚率2.7%);未婚率相对较高的是专业技术人员、办事人员与相关人员,原因可能与“坐办公室”女性相对要求更高有关。女性单位负责人也没有特别优势,相反地在离婚率相对较高的两个职业中,女性单位负责人恰是其中之一。
三、婚姻状况映射出的问题与相关问题
(一)婚姻挤压(男挤女)不容乐观
在我国的婚姻制度下,较好情况是婚龄男女人数比较接近,如果男女比例失调,会使一部分人无法成婚或终身不能成婚,这就是“婚姻挤压”现象。传统的择偶年龄标准(男性比女性大1—3岁)。前面的数据也显示,舟山男女初婚年龄相差2.81周岁。因此我们试着把女性年龄加上3岁,来看一下婚龄人口的男女比例。
数据显示,舟山户籍常住人口黄金婚姻年龄(20-34周岁)的婚姻挤压是明显存在的,从未婚人口性别比或不在婚人口性别比看更是难以乐观。从外出人口看,2020年外出舟山的20-34周岁人口中,男性1.62万人,女性1.77万人,男女性别比为91.5,是造成婚姻挤压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(二)婚姻市场比较单薄
婚姻市场是寻找配偶的男性和女性聚合在一起,互相商讨缔结婚约的可能性,以至达成婚姻的场所。典型的婚姻市场有“婚姻介绍所”等。在国民经济“8070”婚姻服务行业中,目前舟山共有23家统计基本单位,大部分是婚庆礼仪服务单位,真正属于“婚姻介绍”的只有2家,定海和新城各1家。此外,还有2家个体经营户,定海和岱山各1家。不排除可能还有诸如工会下的某一科室(没有够上产业活动单位条件)有针对一些特定对象的婚介活动,总体看,目前舟山婚姻市场是较为单薄的。
(三)中老年女性丧偶率加速较快影响女性和家庭幸福
从表4看,与2010年比,户籍常住人口丧偶率各年龄组呈普遍降低状态,表明人口身体状况变得更加健康,死亡率降低。但从表3看,户籍常住女性的丧偶率从60-65周岁组起加速开启,到70-75周岁就有32.0%(接近1/3)的女性处于“丧偶”状态,到75-79周岁就有49.9%(几乎为1/2)的女性处于“丧偶”状态。
男性退休后保持身体健康状态需要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的高度重视,尽管人口普查10%抽样长表数据理论上存在一定的误差。
(四)受传统婚姻观和家庭羁绊的影响较大
根据前述数据分析,从男女初婚年龄差、婚姻与城乡地域关系、婚姻与工作、婚姻与个人从事行业特别是职业的关系看,传统婚姻观还是具有较重的地位。
从离婚率、丧偶率看,“再婚”普适性问题也是存在的。对于离婚、丧偶人员,由于受到子女抚养、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支持甚至阻挠、财产分割融合等家庭的羁绊,以及害怕家庭成员与“新人”搞不好关系、害怕婚姻陷阱等等,一些人害怕再婚而不婚,进而落入“寂寞”的境地。
四、关于婚姻服务的建议
婚姻,是比较科学、符合自然规律的婚配模式。婚姻既是繁衍后代的基本条件,也是两情相悦、享受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愉悦感受,不仅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,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。
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婚姻服务,切实提高对婚姻服务重要性的认识,加大对婚姻市场、社交场所等的扶持,营造有利于婚姻成功的各种环境(舆论、法律、调解等)。
(一)主动引导人们改变择偶标准
在婚姻挤压状态下,客观上要求人们应该改变传统的择偶年龄标准(男性比女性大1—3岁),比如男性可以同比自己大或比自己小3岁以上的女性结合;放宽择偶标准,比如男性可以找比自己文化程度高的女性为伴侣,同离婚或丧偶的异性结合,等等。
通过人口普查、人口调查和民政部门日常婚姻登记情况,定期发布全市婚姻状况综合汇总数据,提高全市婚配综合情况知晓度,引导人们主动改变择偶标准,扩大选择范围,提高结婚率。
(二)加大对婚姻市场等的扶持力度
对婚姻介绍企业单位、个体经营户等经济实体予以扶持,在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。适当开辟婚姻社交场所。积极开展舆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,使人们敢于、勇于进入婚姻市场和婚姻社交场所,去寻找人间的爱。
(三)关爱中老年“丈夫”身心健康
针对60周岁起女性丧偶率加速上升的情况,要加强对中老年人尤其是中老年“丈夫”身心健康的关爱。如加强体检等健康检查,适当提高频次,改善体检项目。又如开展适合中老年男性的运动,如提炼“大妈舞”中适合男性跳的一些集体舞加以推广。关爱(中老年)“丈夫”就是关爱自己,就是关爱家庭、关爱幸福。
(四)积极倡导新时代婚姻观
加强日常宣传,积极倡导新时代婚姻观,引导人们摒弃不根据对方实际情况而片面追求一些“过于实际”的想法,如“无房不嫁、无车不嫁”等等。离异再婚、丧偶再婚等的主要障碍也是财产关系、小孩抚养、子女对再婚老人赡养等经济问题。
建议推广以经济独立、互相尊重、互助互爱的新型婚姻关系,构建以“财产AA制、花费合作制”为结婚缺省项的婚姻财产关系(非AA财产制婚姻需要在婚姻登记前签订相关协议),促进婚姻(特别是再婚)的成功实现。
(五)精准画像,做好“想婚”者服务
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当前数字化改革为契机,提高婚姻服务能力,设计集个人基本情况、性格、兴趣爱好和有关问答等方面指标的数据表,构建“未婚想婚者、离异丧偶想再婚者”个人情况自主填报数据库,对其进行精准画像,以数据“可用不可见”原则进行适配性融合计算、辅助智能匹配,提高“三观符合度”。在个人同意情况下,借助婚姻市场服务者进行撮合,提高婚姻的成功率,以“幸福婚姻”促进社会和谐。